党委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)是学校党委、校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。党委办公室与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,主要职能是: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综合协调全校党政事务,督促学校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的落实,为领导工作提供参谋和服务;负责党政文秘、公文运转、综合协调、信息服务、机要管理、印信管理、对外联络与接待、重大会议活动组织等工作,归口管理国家安全、信访、信息、制度建设、法治、信息公开、办公自动化等工作。
具体职责是:
一、负责学校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党委全委会、党政联席会等会议组织工作,并对各类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。
二、负责全校综合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。制定全校每周重要会议(活动)日程表,统筹安排校管会议室。
三、负责协调、安排校领导的校务活动、调研活动和联系基层活动,制定校领导日程安排。
四、负责起草全校综合性的工作计划、总结、重要文件、文稿,记载“天津理工大学大事记”,组织编写、编制《天津教育年鉴》相关内容和学校《年鉴》。
五、负责机要文件管理以及其他上级来文的登记、处理、督办工作和密码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党政公文、函件的制发、审核、报送和运转,以及校级规章制度的规划、审核(含法律审查)、发布和备案清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校印章、领导印章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与使用;负责校内单位公章刻制的审核、备案工作;负责审核出具学校对外的介绍信和证明。
七、负责收集、编发、报送学校信息以及学校重大事项。
八、牵头负责学校国家安全工作;负责学校对外接待、联络和群众来信、来访工作;编制学校应急突发事件预案,协助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和重要事件。
九、负责学校领导及行政值班安排,做好总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,牵头制定工作制度,并负责监督执行。
十、负责全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总体策划、组织协调,牵头管理学校网站主页。
十一、负责迎接上级巡视、巡察以及全校性专项检查、督查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。
十二、负责学校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日常指导、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督办各单位、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各类文件精神和校党委、校行政各项部署要求情况,以及校领导批办、交办、转办的重要公文和事项的落实情况。
十四、根据校党委和校行政的要求,会同相关部门,牵头组织、协调学校综合机构、教学、科研、教辅机构调整、组建的调研、论证。
十五、负责学校法治工作,安排、联系学校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,审核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,处理涉及学校的诉讼案件,并为学校重大决策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,提出法律意见。
十六、归口管理学校党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。
十七、完成校党委和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